项目编号 | **********-***** | 统*交易标识码 | ***-******************-********-******-5 |
信息来源 | *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分中心 | 项目所在地 | 金寨县 |
信息发布时间 | ****-**-** **:**:** | 浏览次数 | 0 |
成交公示信息&***;****
中标结果公告
*、项目编号:**********-*****
*、项目名称:***********重大传染病、地方病等检测设备采购项目
*、中标信息
供应商名称:*************
供应商地址:上海市奉贤区星火开发区莲塘路***号**幢***室
中标金额:******.**元
*、主要标的信息
货物类 |
名称: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、智能全自动菌落分析仪、微生物空气采样器、 *氧化碳培养箱。 品牌:安图、立科、聚创、*发。 规格型号:*************、**-***-**、**-**、***-**(E) 数量:1台、1台、1台、1台 单价:******元、*****元、****元、*****元 |
*、评审专家名单:江永惠(组长)、秦爱芳、黄颖、徐曙光、李婷婷
*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“计**[****]****号”文件收费标准收取,收费金额****.**元。
*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*、其他补充事宜
1、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*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、*****************提出质疑。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安徽省*安市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**楼,联系电话:****-*******。
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(地址: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,电话:****-*******)提出投诉。
2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*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(1)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(2)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(3)被质疑人名称;
(4)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(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(6)必要的法律依据;
(7)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(*)有下列情形之*的,不予受理:
(1)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(2)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(3)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(4)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(5)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*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***********
地址:安徽省*安市金寨县新城区悬剑山路***号
联系方式:****-*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*****************
地址: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**楼
联系方式:****-*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**
电话:****-*******
*、附件
1. 《公开招标文件》
2.《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》、《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》
办理流程公开
0天0小时8分0秒
0天0小时**分0秒
代理机构在线提交
*****************
提交
****-**-** **:**:**
0天0小时8分
实施主体在线确认
请审核
****-**-** **:**:**
0天0小时8分
交易中心见证
通过
****-**-** **:**:**
0天0小时3分
交易中心在线发布
通过
****-**-** **:**:**
0天0小时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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