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、项目编号:****-******-*****
*、项目名称:********通勤车租赁项目
*、中标(成交)信息
包组编号:***
包组名称:通勤车租赁
供应商名称:*************
供应商地址:龙港区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**-2号楼
中标(成交)金额:***,***(元)
*、主要标的信息
包组编号:***
包组名称:通勤车租赁
服务类
名称:********通勤车租赁项目(*********其他租赁服务)
服务范围: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7辆核载**人及以上车辆,从事医院职工通勤运输服务,并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,保持车辆清洁、卫生。
服务要求:1、通勤车辆要求车况优良,观感良好,车内空气指标符合标准。车内***、行车记录仪、空调等设施能良好,座椅无损坏,安全锤、灭火器、事故*角牌齐备,应急逃生窗正常使用。2、通勤时间经双方协商确定后,供应商应按时接送员工上下班,同时确保员工乘车期间的人身、财产安全。3、供应商须保证通勤车辆各种证照、手续齐全、合法、有效,并向采购人提供有效期的行车证、驾驶证、保险单据等复印件。4、各线路通勤车由供应商配备驾驶员,车辆驾驶员应配备相应准驾资质,年龄在**至**周岁之间,身体健康状况良好,不酗酒,无犯罪记录,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,具备丰富处理应急事故的经验。5、通勤车辆应符合国家最新要求的排放标准。
服务时间:合同签订之日起至*年止。
服务标准:按国家、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、标准执行。
*、评审专家(单*来源采购人员)名单: 王晓莲、张晶
*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包组编号:***
包组名称:通勤车租赁
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参照发改办**[****]***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,***.**(元)
*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*、其他补充事宜
无
*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名称:********
地址: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**号
联系方式:***(***********)
名称:************
地址: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-3号楼F
联系方式:**(***********)
项目联系人:**
电 话:********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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