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(一)承接国家政策性银行投融资任务,积极探索与商业银行的多种融资方式(包括城建、交通基础设施、水利项目的投融资、建设);(二)项目投资、建设、管理(城乡基础设施建设、易地扶贫搬迁、棚户区改造、城镇地下综合管廊、城镇供排水及污水处理、水资源开发利用、矿产资源开发、城市交通建设、经营;大健康、新能源、教育等项目);(三)国有资产的投资、经营、管理;(四)停车场服务(五)房地产开发、土地开发与整治;土地收储;(六)公共资源文化产品开发经营(城市及城市道路、县域主干公路、广告投资经营及文化传媒等)(七)除工投、旅投、农投等国有企业业务范围外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、管理和经营业务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。)